第(2/3)页 社团大了,难免鱼龙混杂,什么人都有。 以陈国强现如今的地位,不需要太在乎其他人看法,只需要保证对豪哥的绝对忠诚,以他们之前的交情在,这辈子就差不了。 这一点,他懂。 …… 林泽豪挂断电话之后,王祖娴就十分懂事的将电话接了过来,放在一旁的基座充电。 “豪哥,我有件事情想要找你商量。” 说着,王祖娴的纤纤玉手,再次开始为其揉捏起肩膀来。 林泽豪享受般的闭着眼睛,道:“说吧,以你我之间的关系,不需要那么客气的。” 闻言,王祖娴开心的笑了笑,柔声道:“我父亲自从在篮球队退役之后,就一直闲赋在家无事可做,最近他也不知道抽哪门子的风,竟然打算学人家做生意。” “做生意的事情,我们都是门外汉,完全不知道从何着手,所以就来问问你的看法。” 林泽豪想了想,道:“改天带伯父来面谈吧,想要赚钱是好事,我会帮忙的。” 以他的城府,自然知道王祖娴的想法,不过他并不反感。 既然睡了人家,就要对人家负责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 更何况,对于现在的林泽豪来说,想让一个人赚钱实在是太简单了。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,就他旗下这么多企业,这么多的人手,单单是每天消耗的盒饭,都足以成全一位百万富翁了。 只不过,碍于他和王祖娴之间的关系,必须得给她父亲找一个足够体面的生意。 否则,别人不仅会笑话王祖娴,更会笑话他林泽豪。 正当林泽豪和王祖娴卿卿我我的时候,宝岛的一家医院内,气氛却是截然不同。 林敏德半躺在病床上,看着自己那光秃秃的大拇指,脸色极其的难看。 此时此刻,他心理上的伤痛,远远超过了心理上。 “和记,羊城荣,我记住你了!” 当初说好了两根手指,没想到羊城荣竟然挑了两根大拇指,对比其他手指来说,大拇指的残障等级是最高的。 羊城荣压根就不想让他好活,就算是留下了一条性命,也要让他变成一个废人! 从此以后,林敏德的这两双手,不仅不能握枪、握刀,甚至就连吃饭拿筷子,都变成了一个极其困难的事情。 “敏德,俗话说得好,君子报仇十年不晚,你这次能活下来就算是烧高香了。” “以后的事情,还是以后再说吧,俗话说得好,花无百日红,人无千日好,威龙豪不可能永远都这么威风,也不可能永远都压我们天道盟一头!” “今天他犯下的错,我们早晚会让他用千百倍来偿还!” 罗福祝穿着一身休闲装,脑袋上还戴着一顶棒球帽,说出的话却不像他打扮的那么低调。 说着,他用眼神示意一旁的小弟,将准备好的东西拿出来。 小弟见状,立刻将手中的包裹递给病床上的林敏德。 罗福祝介绍道:“敏德,这是我特意找人为你制作的手套,戴上之后,别人就绝对看不出来你大拇指的异样了。” 林敏德打开包裹,看到一副黑色的皮质手套,材质看起来十分的不错,与常规手套不同的是,大拇指处是实心的,正好弥补了他的不足。 不过,他看到这幅手套,却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,反而是神情有些阴沉,“多谢总联络。” 一声冰冷的感谢过后,林敏德的双眼之中,浮现出浓浓的仇恨之情。 对于他来说,和记与羊城荣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,而罗福祝也是绝对没办法逃脱干系的罪魁祸首! 如果当初罗福祝能表现得硬气一些,那么现在的结果会不会就不一样? 不仅变成了残疾人,苦心经营大半辈子的身家也一朝散尽,变成了身无分文的丧家之犬! 纵然现在还活着,可这跟死了又有什么区别? 所以,林敏德恨羊城荣,同样也恨罗福祝! 第(2/3)页